一早打開Pixnet首頁,想要好好寫篇文章,沒想到卻看到顏色濃重、充滿星光幫的畫面,快吐了。 

我知道這是7-11下的廣告,也知道免費提供空間程式的部落格平台必需倚賴廣告才能生存,我還知道這則廣告極有可能是知名廣告或網路公司的『大作』,裡頭多的是老同事,我也沒什麼好怨的。 

但是,嚴重的反感還是一波一波湧上來,早餐都想吐出來。 我們常常在批台灣的建築醜陋,嚴重影響台灣人的生活美學;星光幫的FANS年齡層不高,更是塑形階段,行銷需要用到人氣高居不下的星光幫代言,很好,但是製作公司的美學不能稍微提升一下嗎?做廣告就做廣告,一定要要用這麼台、這麼醜、這麼驚悚、這麼強迫性的版面設計來呈現嗎?

我帶過企劃部、帶過業務部,還不小心短暫地帶過設計製作部門,我非常清楚箇中關於客戶認知與設計堅持的平衡有多麼不容易,但是,今天這個首頁真的嚇壞我了!

我不相信7-11的窗口素養有這麼差,我的印象中他們雖然強勢,卻是尊重策略、尊重專業的好客戶,設計人整天該該叫發揮空間不夠、創意被強暴之類的,結果真的有空間發揮的時候,又做出了什麼像樣的廣告作品哩?我覺得今天一大早我的眼睛才被設計師給強暴了哩! 

再看一次,嘔,反胃。 

其實我甚至猜得出可能是哪個製作TEAM做的,但是,希望我猜錯了,千萬不要是你們。不要令我如此失望。

 以前我曾要求設計部門在週例會中,必需提出日本、歐美的作品觀摩討論,那些清爽的用色、簡潔的設計,即使是強烈視覺表現的作品,都有令人激賞的美學特質,也間接影響了廣大消費者的美學涵養。 越是廣告預算豐沛的客戶,我們越有責任為它的廣告作品把關,因為這樣的廣告挾帶強大預算和媒體計劃,將有更高點選率、更多消費者看見,影響力除了廣告效果,某一程度已經涉及社會責任了。 

唉,今天牢騷真多,不在其位不謀其政,只能希望這一檔預算快點跑完結案。救人喔~ 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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