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流浪狗稍有概念的人都知道,只要再給牠們一個溫暖的家,牠們必定用盡生命去珍惜,日子久了終能忘卻街頭亡命的陰影,但同時也漸漸失去街頭搏生的本能,如果再被丟出去流浪,那只有死路一條。

愛情好像也是這樣。

以為自己找到了真情所繫,於是全心全意地將感情和自我託付給對方,予取予求始終不悔,只知道沉浸在甜言蜜語的幸福假象之中,放下工作、放棄學業進修、和朋友越來越疏遠.....

某一天,突然主人或情人發怒了一翻臉趕人出門,拔腿想跑想飛,這才發現兩條腿早就萎縮得跑不遠也跑不快、卸下的羽翼早已腐爛荒廢,最重要的是根本就找不到另一個窩可以寄存,原來求生的本能早就忘光光了,尊嚴也一起丟光光了。

那怎麼辦呢?只好低眉俯首、埋低認小,乖乖地搖尾乞憐吧,到底尊嚴重要還是肚子重要呢? 高興的時候把妳當寵物愛護,不高興的時候丟妳出去當流浪狗,美其名說放妳自由....

不管是街上的流浪狗,還是愛情裡的流浪狗,都一樣悲哀。

我不敢勸妳堅強,也沒有立場勸妳勇敢,當然更沒有資格問妳這些犧牲到底值不值得,因為在幸福的假象之下,沒有任何一個人真正瞭解妳永難抹滅的至深哀傷與恐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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