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種人,喜歡把自己膨脹得很大、全世界都錯只有自己對,動輒用否定別人的方式來掩飾自己潛意識裡的自卑。

另外一種人,喜歡用肯定句說話,略懂皮毛就說得自己像個專家,經常被誤認成短暫的意見領袖,其實根本就是沒有自信的稻草人。

我,就是第二種人。

連自己都覺得,「白目」兩個字是最適合我的標籤了。

我不會看場合說話,也不懂得看對象說話,腦袋跟嘴巴同步沒有時差,想到就說而且往往不懂得善後。

我沒有什麼幽默感,不會說笑話也不會搞笑耍寶,就連調情都不懂得怎麼樣迂迴曖昧,更不知道該怎麼在適當的時候接上適當的話語。

說到適當時機,那是我最痛苦也最害怕的事之一。

我好羨慕那種妙語如珠的人,但我更羨慕可以在正確時機丟出正確話語的人;

總是在說出話或發出簡訊以後,想要剪掉自己的舌頭或砍斷自己的手,往往一場很熱絡的對話到我這邊就會自然冷卻,大家在哄堂大笑的時候我也會跟著傻笑,可是很多時候我不是很明白笑點在哪裡,只是為了不想脫隊而默默陪笑。

更糟糕的是,有時我心裡頭是明白的,但是怎麼樣都找不到正確的話語來表達,例如感謝、例如感動,說出口的話常常變了調,甚至造成彼此尷尬的反效果。

不說話比說話好,我曉得我明白我當然知道,可問題就在我攔不住自己逞口舌之快,即使一秒鐘後我已後悔萬分,卻還是會再犯同樣的錯誤,所以白目,真正天生白目。

表錯情和說錯話這類的事,常人發生一次就夠懊惱一生,我幾乎天天在發生。

從小我的人緣就不好,應該可以說是很差、差到極點,微妙的是在求學階段我這種空包彈很容易成為意見領袖,即便已是眾矢之的、被偷偷封為白目天后,團隊還是會不知不覺遵從我這個稻草人的意見、以我的決定當成團體的決定,這種特質在我初入社會時很有力道,如虎添翼讓我在職場上平步青雲,每一個工作場域都被老闆被同事捧得高高的,可是始終交不到好朋友。

長大以後我經常思考這是怎麼回事,慢慢瞭解白目跟發言領導權原來是同樣一件事。

大部份的人不是沒意見,而是明哲保身不願意說出自己的意見,只有我這種直線條的白目鬼會啪擦地把自己想法一下子說出來、絲毫不考慮週圍其它人的想法,因為只有我一個人的意見被率先說出來了,不同意見者為了世界和平都懂得自動消音,結果就默默成為眾人的指引或決定,小到午餐吃什麼、夜遊走哪條路線,大到部門策略方向或年度預算怎麼編,當然大家心裡頭並不真的同意,又不願意成為第二個意見、不願意像我一樣得罪眾人而不自覺,因此只好同意我這第一個說出來的話,於是我也就得意洋洋地自以為是意見領袖,同時又被大家在心裡頭幹樵到臭頭。

文字我可以這般有條有理、層次分明地寫,說話就真的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直到最近,我終於像打通任督二脈一般,清楚理解了自己多年以來的白目與討人厭,討人厭討人厭討人厭討人厭,每次和人聊天,討人厭三個字就在我腦海中盤旋不去,莫非定律永遠準確地找上門,越害怕自己說錯話,就一定會再次說錯話。

我不知道怎麼辦,我很無助,和人說話的自信心完全崩解,可是不管工作或生活上都非說話不可,需要說話的時候依然舌頭比腦袋還要快,明明就是個草包還是會裝模做樣地黑白接話。

有些人認為我喜歡引人注目,才會這麼愛發表意見,事實上剛好相反,我非常渴望不要受到注意也不要讓我在一群人的期待下接話,越受注意越會亂講話,週圍的人都經常被流彈掃射,少數沒中槍的人則覺得我言語乏味虛有其表不宜深交,清醒圓融的人微笑著與我保持距離,爽朗直接的乾脆不與我來往。

 

這種嚴重的自我嫌惡情緒,經常像瘋狗浪一樣無預警地就撲上來,把我捲進深不可測的黑洞裡。

越想做對越做錯,越想好好說話越容易說錯話,還是冬眠好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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